2025年8月8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贯彻落实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〉的指导意见》,从五部分提出了25条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具体举措,旨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难题,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。具体内容如下:1. 严格落实“非禁即入”政策: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,在涉及建设工程、房地产等民商事案件审理中,准确把握市场准入放宽对合同效力的影响,依法作出公正裁判。妥善审理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等案件,依法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、限制竞争行为,破除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。2. 依法规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: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力度,依法规制破坏公平竞争、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。依法审理科技领域的垄断纠纷案件,准确认定知识产权正常行使行为与滥用知识产权排除、限制竞争行为的界限。3. 依法助力拓宽融资渠道:依法规范金融机构单方面增加发放贷款条件、中止发放贷款、提前收回贷款行为,确保民营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依法规制“高利贷”“砍头息”等非法职业放贷和转贷等违法行为,严惩民间借贷犯罪活动。4. 强化科技创新司法保护:研究起草数据产权司法保护指导意见,妥善处理数据权益纠纷,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和交易。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,支持人工智能依法应用,引导人工智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。5. 依法纠正涉企冤错案件:依法再审纠正涉企冤错案件,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是否符合法定权限、条件和程序实施严格审查。及时发布再审纠错典型案例,健全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工作机制,加大上级法院提审和直接审理力度,完善指令异地法院再审制度。6. 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:合理确定失信惩戒范围和力度,精准区分“失信”与“失能”,对存在轻微失信行为但积极纠正的经营主体,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暂不纳入失信名单。建立失信等级动态调整机制,根据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情况,每半年对其信用等级进行动态调整。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