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司法厅印发了《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(2025 - 2027年)》,以下是该方案的相关内容:总体目标:到2025年底,公共法律服务执业不规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,执业质量和公信力明显提升;到2026年底,各领域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机制更加健全,协同高效的监管工作格局基本形成;到2027年底,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,服务更加规范,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大幅提升。主要举措: 强化正风肃纪:通过开展负面典型案例复盘分析等工作,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。 加强质量监管:细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“三级五评”,公证质量“三级检督察”,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凡进必考、凡进必审,诚信仲裁书面承诺等工作举措,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。 推行全流程监管:构建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面协调、上下联动的动态监管体系,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各个环节的监管。 深化日常监管:各市(地)要立足质量提升,压实属地监管职责,持续深化日常监管工作。制度机制建设:围绕“蓝黄红”三级监管约谈、投诉案件处理、通报公示、行业协会自律、社会力量监管、信息化建设6个方面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,形成行政机关监管、行业协会自律、社会力量监督、信息化管理的监管格局,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、见到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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